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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未持续保持许可条件问题整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点击数量:192
信息来源: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
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为巩固持证企业许可条件保持专项清理成果,进一步规范企业依法持证经营,全面推进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按照《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关于加强许可条件保持常态化监管的通知》工作部署,现对存在问题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见附件)提出整改要求,请各有关企业认真落实。
1.
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20
第
36
号),持续保持许可条件。
2.
请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在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进入
“
人员变更申请
”
模块办理人员入(离)职,确保满足人员许可条件。
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人员许可条件的,我办将根据你公司实际具有的条件重新核定许可证类别和等级,不满足最低许可等级条件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
联系方式:
0731-85959989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
388
号
附 件:
未持续保持人员许可条件的企业名单
湖南能源监管办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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