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深化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电力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体系,培养电力行业职业技能人才。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作为中电联设立的湖南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支机构及(直属)评价基地,将全面开展电力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及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湖南省内从事电力行业相关工作,有技能等级提升需求的人员。
二、评价职业名称(工种)范围及等级
工种:变电二次安装工
等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
三、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能力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能力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能力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能力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能力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4.取得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5.取得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6.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四、评价、培训收费标准
1. 培训收费标准:会员单位500元/人,非会员单位600元/人。
2.考试收费标准: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费用按照《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公布〈电力行业技能人才评价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技鉴[2022]10号)文件标准执行。
项目 | 理论考试 | 技能操作考试 | ||
五级/初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
考试费 (元/人次) | 300 | 450 | 500 | 550 |
五、评价方式及考核内容
1.评价分为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8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2.理论考试采取中电联网络考试(机考)系统进行,技能考试主要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六、证书与查询
理论和实操考试合格人员颁发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行业职业能力证书》,证书为电子版,认证合格者可登录电力行业人才发展服务平台(https://www.epta.org.cn/)自行打印。在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网站(https://www.cec.org.cn/)和电力行业人才发展服务平台上可查询证书信息。
七、其他事项
1.请自愿参加的企业,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发送至协会指定邮箱。
2.根据报名情况,协会将确定培训开班和考试时间,具体事项以班级培训通知为准。
联 系 人:李曌珺 王诗怡
联系方式:0731-85861601
邮 箱:1169448743@qq.com
附 件:报名回执表报名回执表
湖南省电力工程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