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电监资质〔2012〕2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一)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企业。包括一级至二级全部企业,三级至五级企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持证企业总数20%比例抽取(具体名单见附件1),上述企业需按要求报送年度自查报告材料;
(二)未在抽查范围内的企业原则上不要求报送2016年度自查报告材料,如企业有需要,可按照通知要求报送;
(三)未要求报送年度自查报告材料的企业,应自行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人员、场地、资产、机具设备、工程业绩、管理制度等条件达标情况进行自查,未达到许可条件的,应及时补正。
二、自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企业主要从业人员情况(含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及经济管理人员、电力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进网作业电工、安全监督员和质检员等人员情况);
(三)施工设备机具及专业经营、试验场所情况;
(四)自查周期内承揽的电力工程项目;
(五)自查周期内从事的跨区作业电力工程项目情况;
(六)财务经营状况;
(七)遵守有关许可管理制度自查情况。
三、时间安排
本次年度自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17年 4 月 1 日至2017年 7月 31 日,具体分为自查自纠、审核抽查、评价处理及总结通报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 4 月)
各有关企业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报告》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二)审核抽查阶段( 5 月)
对企业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认真审查,必要时要求企业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组织现场抽查。
(三)评价处理阶段( 6 月)
我办根据自查和抽查情况对企业作出年度自查评价,评价分为合格、整改后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存在问题或许可条件达不到现有等级标准的企业印发整改通知书或监管意见书,开展监管约谈,督促整改落实。
(四)总结通报阶段( 7 月)
我办对年度自查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对合格和整改后合格的企业进行网上公示,对不合格或未报送自查报告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四、自查方式
(一)各企业于2017年 4 月 30 日前将自查报告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不需要提交自查报告附件)发至我办。此外,我办将通过电力业务许可监督与市场服务平台开展年度自查试运行工作,选择部分企业通过平台的许可监督模块填报自查材料,具体企业名单将另行通知。
(二)我办将按照规定对企业报送的电子版年度自查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修改、补充;对基本符合要求的,将通知企业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
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报告》(格式文本可在湖南能源监管办网站(http://hunb.nea.gov.cn/)下载);
2.2016年度企业相关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我办根据审查情况,通知企业在报送纸质版自查报告材料的同时一并提交许可证副本,对纸质版自查报告材料审查通过的进行盖章确认。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须高度重视本次年度自查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于 4 月 20 日前将《年度自查工作联系表》(附件3)报送我办。
(二)各企业要按照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填报的数据完整、准确。对于未报送或未及时报送自查报告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我办将不予受理其许可事项变更、登记事项变更及延续申请,并将依照《电力监管条例》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我办将向社会公布承装(修、试)企业年度自查评价结果。今后,相关电力企业在招投标环节须严格审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的资质,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上记录上年度自查不合格的,将直接影响工程投标活动。
联 系 人:湖南能源监管办资质管理处 卓 尧;万 灵
联系电话:0731-85959984;85959985
电子邮箱:zzgzhnb@nea.gov.cn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刘家冲中路126号
附件:1.2016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自查企业名单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报告书
3. 承装(修、试)年度自查工作联系表
湖南能源监管办
2017年4月19日
2016年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自查企业名单http://hunb.nea.gov.cn/action/front/indexAction_initUploadedFile?uniqueURL=ee84a5cc-5f42-4d28-bdd0-e9ae222126d1.doc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自查报告书http://hunb.nea.gov.cn/action/front/indexAction_initUploadedFile?uniqueURL=91cf1136-2fbf-44d6-ac42-86f26fdd3ecb.doc
承装(修、试)年度自查工作联系表http://hunb.nea.gov.cn/action/front/indexAction_initUploadedFile?uniqueURL=ee84a5cc-5f42-4d28-bdd0-e9ae222126d1.doc